信號燈桿安裝要求有那些?
設備數(shù)量的要求
1、當進口泊車線與對向信號燈的距離大于50米時,應在進口處增設至少一個組;當進口泊車線與對向信的距離大于70米時,對向應選用發(fā)光單元透光面尺寸為φ400mm的。
2、設備在出口處的交通信號燈組中某組指示車道較多,所指示車道從泊車線至泊車線后50m不在以下三種范圍內(nèi)時,應相應增加一組或多組。
設備方位的要求
1、教導機動車通行交通信號燈的設備方位,應使基準軸與地上平行,基準軸的垂面通過所控機動車道泊車線后60米處中心點。
2、非機動車信號燈的設備方位,應使基準軸與地上平行,基準軸的垂面通過所控非機動車道泊車線中心點。
3、人行橫道的設備方位,應使基準軸與地上平行,基準軸的垂面通過所控人行橫道邊界線中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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